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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2-11-26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

《华政报》编辑部邀请我为献礼华政60周年校庆而出版的《华政人》写一篇优秀校友风采的稿子,颇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。我感觉自己不算优秀,只是一位普通的法律教师而已,更谈不上有什么风采了。不过我又想,自己过去的一些经历或许有些特别,或许能够为他人带去一些共鸣,所以便答应了下来。此回忆文章是按照编辑部所提供的问题提纲写就的,因此在结构上可能有些散乱。不过,时间有些久了,回忆也是跳跃或不完整的,倒也符合了这种文字结构。

当时恢复高考时,我还在上中学。看见人家考大学,很要强的我也下定决心要考大学。当然,有这样的决心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,因为在家里我排老七,最小,上面的哥哥姐姐被“文革”耽搁了,没有人能够上大学,所以就想创造这样一个奇迹。也许是我运气好,也许是我自己的努力,上大学的愿望实现了。

当时,本人对文科的感觉挺好,数理化却相对薄弱些,因此在零陵中学读高中时就选择进了文科班。老实说,当时进文科班的人有些被人看不起,好像我们这些人缺少些什么。至少当时许多人信奉学好数理化,走遍天下都不怕那样的宣传。不过,我当时的自信心爆棚,没有感觉低人一等,所以学习的心情也特好。由于平时的语文功底都不错,我们几个同学还办起了中学的第一份小报纸呢!高考结果出来,我们文科班绝大多数同学拿到了录取通知书,实现了上大学的愿望,也为这个普通中学争了光。

填志愿时的想法很多,自己也特别想进复旦大学中文系。不过在填写普通志愿时,我毫不犹豫地将当时的华东政法学院作为我的第一选择。高考成绩出来后,进复旦还有些距离,不过进华政是绰绰有余的。于是就一脚跨进了华政大门,从此开始了法律人的生涯。

我们是属于华政复校后的第二批学生,因此也有不少历届生加入同学的行列。我们都尊他们为大哥大姐的,虽然有年龄差别,但我们相处得十分和谐。例如,我是班上唯一的走读生小组的组长,组员中有一半是历届生,他们非常配合我这个小弟弟的工作。我们之间十分团结和睦,也结下了延续至今的深厚友情。当然,历届生中有不少是在原单位当干部的,社会经验比较丰富,因此,到了华政后就成为班干部,照顾我们的学习生活。从他们身上,我们这些应届生们,尤其是来自农村、从来没有见过火车的应届生们学到了许多有益的东西。

应该说过,考华政和学习法律是自己的初衷之一。前面说过,当时自己的语文功底还不错,第一志愿当然是想去复旦中文系。但是,由于小说看得较多,对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(尤其是法官和检察官)感到神秘,充满了兴趣。不过,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,法律制度刚刚起步,人们对法律有陌生感。我记得拿到华政的录取通知书时,一位中学老师居然不屑一顾地说:读法律有什么出息?听到这样的评价,感觉就像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,我不知道应该同意他还是反对他。幸亏我这个人比较好强,认定了自己要走的路,就一路走下去。

当年的华政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:从正门进去,就是一条林荫大道,让人感觉特别舒服。左边是大草坪,右边是交谊楼,正前方是华政的标志性建筑——韬奋楼。这些由美国人开办教会学校圣约翰大学时留下的欧式建筑,是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,所以一开始就十分喜欢这个校园。当时的华政还有一景是必须介绍的:由于当年的华政校舍十分紧张,学校领导就决定在草坪上搭建帐篷办公,让人感动,也让人难以忘怀!这一景观就是后来沪上高校广为流传的华政的“帐篷精神”,这种精神,至今仍然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华政人艰苦创业、奋发有为!

当时的大学生活不像现在那样丰富多彩,现在的学生可以参加各种各样兴趣小组组织的活动,那时大家恐怕只有凑在一起踢踢足球、打打篮球了。说到打篮球,我还想起了一个故事。当时班上有个男同学第一次打篮球,等到他在己方的篮板下抢到球后,就抱着球直接跑到对方的篮板下投篮,笑倒了一批人!我们那个时候也没有现在的经济条件,可以轻松地去饭馆或卡拉OK庆祝一下特别的事情。我们前两年住在东风楼里,后两年分班,住在河东新的宿舍楼里。平时将主要时间放在上课和做作业上,课余时间会去大草坪上散步,或者沿着带有臭味的苏州河去曹家渡购置一些廉价的生活用品。由于当时华政的洗澡条件有限,我们偶尔也会去曹家渡的浴室洗个澡,然后喝上一碗鸡鸭血汤,那便算是至高享受了。学习空余时间,我们会经常参加一些体育活动。此外,同班的几个同学还约定,每天早上起来跑步,完了去喝一碗豆浆,算是作为营养补充。我原来患有哮喘病,通过晨跑,病症慢慢消失了,而且还能参加学校的跑步比赛项目。晨跑以后,我也会像其他许多同学那样,捧起《新概念英语》,沿着校园边走边朗读或背诵。且不说效果如何,反正样子是挺好的,呵呵!

总体说来,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保持优良水平。我比较喜欢刑事法律课目,上课笔记也做得最好。在学习之余,我还参加徐建老师组织的青少年犯罪调查项目,参加陆伦章老先生组织的每周一次的犯罪学兴趣小组。这也是我报读研究生时选择犯罪学方向的主要原因。

应该说我们当年都比较清贫,学习和生活环境也十分简陋,但是,我们同学中的大多数人都有使命感,他们学习认真且自觉,对建设法制社会充满期待。现在,他们已经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

我们那时候只有两届学生,所以师生关系比较融洽,彼此也相当熟悉。我至今还清晰记得教授《法制史》的钱元凯老师、教授《刑法》的张国全老师、教授《宪法》的俞子清老师、教授《法理学》的张善恭老师等等。这些老师十分敬业,用生动的语句和案例为我们讲解十分枯燥的法律概念和理论问题。高随捷老师的《法医学》当然是十分吸引人的,老师本人也非常阳光,常带笑容,最有趣的是他难改家乡口音,将发成“huan”、将发成“fen”。当然,读研究生的时候认识和敬重的老师就更多了,这里当然包括武汉教授、苏惠渔教授、黎明正教授等。

我们这个年级有八个班,大约400人,来自华东六省一市。能够聚在一起成为同学,那是一种缘分。应该说,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是不错的,彼此互相照顾、互相帮助。记得有一次发生地震,大家从河东的新宿舍楼往外涌,一些学生受了伤,其他同学立即伸出手帮忙照顾;有些学生忘了拿足够的衣服,其他同学鼓足勇气,陪他们重返寝室。当时的苏州河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:河水像墨汁,水面上漂浮着各种垃圾,天热时就会发出阵阵臭味;河里行驶的是发出巨响的驳船。我们就是在这种水污染、声污染的环境中顽强地学习法律。在当时的环境下,估计连我们这些学法律的人士也没有想过要告那些污染环境的行为。

一个人是否已经成功,那是见仁见智的事情。但是,我本人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,应该与一些人有密切关系。诚如我在自己的一本书(《逮捕、搜查与扣押的宪法问题:美国的经验教训》)的前言中所说:我要感谢我的中学老师韦国平先生,没有他当时如朋友般的鼓励和支持,生于贫寒家境的我就无法努力向上,最后考取了大学;我要感谢我的研究生导师、已经去世的武汉教授,没有他的鼓励和教诲,我不会鼓起勇气,去到一个陌生的国度,一边打工、一边完成学业;我要感谢我在美国的老师、已经去世的罗伯特·阿特教授,没有他如兄长般的关怀和帮助,我也不会坚持完成地狱般的法律学习,并成功获得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的聘任。其实,我还要特别感谢华政的一位辅导员(请恕我隐去他的姓名),是他常对我说,要将我分配去外地城市工作。也许我当时非常留恋上海,而那个时候,能够挣脱他控制的唯一途径似乎就是报考研究生了,从此走上了科研和教学之途。就这一点而言,我要将这位辅导员对我的吓唬视为是一种激励,我为此要感谢他!其实,要感谢的人很多,难以一一穷尽。关键是,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怀着一颗感激他人的心。

就当时的条件而言,我比较满意在华政的食、住、行。虽然我是本地学生,但第一任辅导员同意让我住读,使我有机会能够尽情地享受校园的生活。我因为家境较差,学校给予我甲级助学金。用这些钱支付伙食费是足够的了,还可以买些其他的必需品。那时候,华政的食堂在市高校是比较有名的,就是因为它的伙食搞得很好。一块大排骨只要二毛五分,还给一个菜底,偶尔改善一下,非常有幸福的感觉。华政位于中山公园后门处,因此要想去中山公园前面,我们一般会选择走边路绕过公园,大约要走一刻钟的路程,这样就把公园门票省下了。只有等考试的时候,我们才舍得买一张门票进公园,围着公园一圈一圈地走,努力将上课的内容记入脑海。就这一点而言,我认为当时的中山公园也为华政的法学教育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

我因为家在上海,周末一般会回家看望母亲,或者去中学同学家串门。而外地的同学也有许多去处,他们或者约好了打牌、下棋,或者理发、洗衣服,或者去其他大学与他们的中学同学或老乡们聚会。

校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在55周年校庆之际寄语道:内涵丰富,精髓不变,这就是华政精神。我十分赞同!如果还可以继续演绎的话,我想这里的精髓不变还可以理解为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想不变。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,法制发展也是三十年,应该说,现在的法律数量要远远超过我们当时能够学习的法律数量。但是,法律千变万化,其精髓不变,就是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平和正义。这种华政精神,应该成为华政每一个人孜孜学习和研究的动力!

如果说在学校时参加过什么实践活动的话,那得说说我们的毕业前实习了。那个时候刚好遇上严打,所以,许多经历是难以忘怀的。我们先被分配在闸北区公安局预审科实习,后又转到闸北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,扮演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角色:打击犯罪和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。现在看来,当时的打击犯罪在较大程度上背离了法治的精神,而维护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显得有些无能为力。或许,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段弯路,才使人们真正感到建立程序正义的必要性,痛下决心要修改刑法和刑诉法的有关规定,尤其是关于禁止刑讯逼供和建立有效的无罪推定制度。

在我们那个年代,学生谈恋爱是不鼓励的,甚至是禁止的。有的学生因为谈恋爱出了问题而被纪律处分。所以,公开谈恋爱的学生数量应该是有限的。不少学生只能将自己的一份感情默默地放在心里。今天的学生越来越开放,也一定会笑我们在当时很

毕业之后,我顺利地考取了华政的研究生。当时的研究生,应该是属于稀缺动物。我们这一届也只有二十几位同学,住在河东的研究生楼。在当时,两个人一个房间已经是非常特别的待遇了。研究生毕业时,就成为了华政的老师。刚成为一名教师时,心情十分激动,也有过许多宏伟的设想。然而,在那个年代,做老师有些社会地位,却没有足够的利益保障,尤其是作为青年教师,想要在华政分配到一间住房,就好比登天那样困难。也可能是这个主要原因,我萌生了出国留学的念头。但是,到了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工作后,却十分怀念在华政的日子,也总想为她做些什么。我不仅参与法学院与华政的交流活动,也促成了法学院与华政的联合项目(国际本科生项目)。当我得知华政在打算申报东方学者时,便积极应聘,成为华政的第一位东方学者讲座教授,重新成为华政这个大家庭的一份子。

从进入华政学习的第一天起,我便再也没有离开过法律学习、研究和教学。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究生;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当老师;去国外学习法律后,又去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当老师。这样算起来,也有三十多个年头了。看来,法律教师已经成为了自己的一份事业,虽然这只是一份普通的事业。

我觉得要做一个法律人容易,要做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事实上,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光领会法律精髓是不够的,他还必须坚守公平和正义的理念,并将其付诸平时的行动中。应该说,现在的法学教育和以前的法学教育非常不同,现在的学生不仅需要有全球化的视野,而且也具备这样的条件。他们可以通过现代化的网络了解国外的法律动态;他们可以通过交换生、留学生等途径了解国外的法律变化;他们可以通过国际模拟法庭比赛了解国外的法律情况。这种全球化的视野有助于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去剖析和解决法律问题,或者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。

最后,不如借用一段名人的话结束我的回忆。德沃金曾经说过: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,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,甚至根本失效,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。这句话既点出了法律的重要性,也点出了法律需要不断地完善。我国的法治建设只有三十年的历史,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。我们每个人一旦选择了做一个法律人,就应当为完善国家的法律而尽心尽力地工作。